(一)当员工被辞退且有调休未休完时,根据加班情况支付报酬。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工资150%支付;休息日工作且无法补休,按不低于工资200%支付;法定休假日工作,按不低于工资300%支付。
(二)若单位违法辞退员工,除调休补偿外,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