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三车追尾事故判定主要依据各方过错程度,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通常负全责;前车有过错的按具体情况定责;第二辆车故意制造事故则其担全责,以事故认定书为准,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需考量各方过错。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违反了安全驾驶规则,所以一般承担全部责任。而当前车存在急刹车等过错行为时,要综合实际情况来划分责任,因为各方的过错程度不同,所以责任承担比例也不同。若第二辆车故意制造追尾,其主观恶意明显,应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它是由专业人员依据现场勘查和相关证据作出的。若当事人对认定书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三车追尾事故责任判定方面的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