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扣钱,员工可先与公司沟通协商,要求补发扣除的工资。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支付工资。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二)若公司扣钱有合理依据,员工应审视自身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若认为公司依据不合理,可与公司进行解释说明,争取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