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员工有过错情形,如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收集好员工存在过错的证据,像考勤记录、违规操作记录等。
(二)若员工因非过错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之后才能解除合同,同时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三)辞退员工时,单位需制作书面辞退通知并送达到员工手中,及时结算工资,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