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
(二)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若未缴纳,农民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督促单位履行义务。
(三)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农民工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