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协商自愿性,避免胁迫、欺诈行为,不然协议易无效。
(二)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这对工资结算和社保停缴很关键。
(三)清晰约定经济补偿事项,涵盖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保障劳动者权益。
(四)做好工作交接安排,规定交接时间、内容和完成标准,确保工作顺利过渡。
(五)签订书面协议,记录协商内容,双方签字盖章并各自留存,以备纠纷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作为民事法律行为,需满足此条件才有效,强调了自愿协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