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农民工个人辞职,用人单位有过错时可要求经济补偿,无过错主动辞职通常无补偿;有未休年休假可要求支付报酬,工作期间工资等应足额支付,需保留证据,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过错,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可获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农民工主动辞职则不符合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对于未休年休假,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等也应依法足额发放。农民工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这些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凭证。当与单位就待遇问题协商无果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