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了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及时自首,积极赔偿受害者损失并取得谅解,争取从轻量刑。
(二)若属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情况,在司法机关介入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配合调查,减少对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破坏。
(三)当寻衅滋事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时,主动承担责任,积极救助伤者,这在定罪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同时,若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则依照相关条款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