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违法占用林地建房,建房前先向当地林业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拿到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再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获取相关许可后再建房。
(二)若已违规占用林地,主动向林业部门报告,配合调查,积极采取恢复措施,争取从轻处理。
(三)若对处理结果不服,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