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缴纳了生育险之后,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因此生育津贴也被称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办理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外地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