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只能在当地刷卡使用。 社保卡用于居民解决社会保险个人交费、医院就医、药店购药、信息查看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以及银行存款、取款、汇款等个人结算业务和刷卡消费、注册网上银行等金融服务。 但是,目前各地市之间还无完全实现医保个账异处结算,所以应予参保人在已参保地市能够有且仅有一张二代社保卡,并只能在当地使用医保功效。 异处安置退休人员和长久驻外工作人员不能在本市持卡消费的,可由用人(或管理)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异处备案表、具有结算功效的银行存折,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解决卡金异处支付手续,解决业务时应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资料。 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定期将异处安置和长久驻外人员的卡金转入其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能够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能够解决养老保险事务 解决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训练 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解决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准则,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限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