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工作地点变更属劳动合同重大变更,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致其被迫离职,单位需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可收集证据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变更属于劳动合同重大事项变更,单位应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若未协商一致就让劳动者被迫离职,单位有义务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若遇到此类情况,要收集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变更通知、被迫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据。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