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终止后通常可以重新申请,但能否成功受理需根据终止的具体原因判断,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申请结果。
1.若工伤认定终止是因申请材料不完整,补正全部缺失材料后可重新申请。申请人需仔细核对社保行政部门指出的材料问题,将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所有必要材料补充完整后,再次提交申请即可。
2.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如自行撤回申请导致终止,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时可再次申请。需确保仍在规定的申请时效内,且满足工伤认定的基本要求,如存在劳动关系、因工作原因受伤等。
3.若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被终止认定,如超过申请时效或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重新申请可能不被受理。这类情况需先确认是否满足受理条件,避免无效申请。
4.重新申请时需注意,务必在规定时效内提交完整材料。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社保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流程办理,确保申请符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