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正当理由不批准法定请假事由或拒绝员工符合规定的辞职申请,均属于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行为,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针对请假问题,若员工有合理法定事由如病假、婚假等,应先按公司规定提交正规证明材料,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若公司仍无正当理由不批准,员工可先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协商,明确告知相关法定权利,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介入协调。
2.针对辞职问题,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通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送达公司时劳动关系即解除,无需公司批准。若公司以此为由扣发工资,员工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出勤情况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