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法定情形:明确自身是否存在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书面通知:若符合法定情形,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三)收集证据:收集工资条、工作证、解除通知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被迫解除事由的证据。
(四)协商赔偿:与单位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五)申请仲裁:协商不成,及时在一年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因被迫解除合同应得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