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时间相关证据,查看事故发生时周边监控,证明自己当时在其他地方正常活动,以此作为不在场证明。
(二)保留车辆状态证据,剐蹭后仔细检查车辆,确认剐蹭处无明显碰撞感,车辆行驶无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留意事后行为表现,确保在未收到事故通知时,正常使用车辆,不出现频繁检查车辆、异常驾驶等举动。
(四)寻找同行人作证,若有同行人,让其出具证明材料,证实行车过程中未发生异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若能证明对剐蹭不知情,不属于逃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