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想续签的处理方式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需提前告知单位不续签意向,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完成工作交接、归还单位财物、结清工资等。
(二)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想续签的处理方式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需提前告知单位不续签意向,办理离职手续,若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具体内容如下: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