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审判决下达后在特定阶段仍有调解解决纠纷的机会。判决生效前的上诉期内,以及一审判决生效后,都有不同的调解途径。
2.判决生效前,一审判决送达后的十五天上诉期内,判决未生效,双方既能够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在上诉后由二审法院主持调解。要是达成调解协议,二审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时原审判决会被视为撤销。
3.若一审判决已生效,当事人可采用执行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不过执行和解并不属于诉讼程序里的调解。
4.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向法院申请依据协议制作调解书来终结诉讼程序。
5.建议当事人在一审判决下达后,及时评估自身情况和需求。若在上诉期内认为调解更有利,可积极与对方沟通或请求二审法院调解;若判决已生效,可考虑执行和解。同时,达成和解协议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