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拘留性质,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无取保候审程序,到期释放;刑事拘留可按规定申请取保候审。
(二)若为刑事拘留,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已满,案件未办结需继续侦查。
(三)拘留十天处于侦查阶段,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