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若想主张经济补偿,应先确认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付酬、未缴社保等。
(二)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证明未足额支付报酬,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未依法缴纳社保等,以此证明用人单位过错及辞职与过错的因果关系。
(三)依据自身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标准计算应得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