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拾得遗失物后,应优先尝试联系权利人。可通过查看物品上的证件、联系方式等信息,直接通知权利人前来领取。
(二)若无法联系到权利人,需及时将遗失物送交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不要自行长期保管。
(三)不要抱有遗失物无人认领就归自己所有的想法,即使经过较长时间,也需等待有关部门发布招领公告后的法定期间,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最终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