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仲裁申请书,需写明双方基本信息、具体仲裁请求及对应的事实理由。
(二)准备身份证明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对,复印件提交仲裁机构。
(三)准备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用于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四)准备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主张加班工资需提供加班记录,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提供辞退通知等。
(五)准备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即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
(三)委托他人代理时需准备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和代理事项。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五)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