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遭遇公司未支付工资的情况,可通过提供相关证据来主张权利。这些证据主要分为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资标准及未支付事实两类,凭借这些证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法定赔偿金。
1.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书面劳动合同且包含试用期约定条款是直接证明。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入职通知书、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如打卡记录、考勤表)、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从事劳动的材料也可作为证据。
2.证明工资标准及未支付事实的证据:劳动合同或入职材料中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可证明工资情况。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若显示公司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以及与公司沟通工资支付的记录(如微信、邮件中公司确认未支付的内容),可证明未支付的事实。
解决措施和建议:劳动者应尽快收集上述证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收集证据时注意保留原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