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借款行为处理关键在于区分债务性质。夫妻共同债务涵盖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以及一方虽超出日常所需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债务,此类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个人债务则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2.对于离婚时双方对债务的内部约定,其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一方承担了超出约定部分的债务,可向另一方进行追偿。同时,债权人主张债权时,需对债务性质承担举证责任。
3.解决措施与建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清晰记录债务情况,明确债务用途和性质。在离婚协商时,要谨慎对待债务分担约定,确保公平合理。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应尽量让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保障自身权益,在主张债权时积极收集能证明债务性质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