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休年假工资补偿标准是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涵盖职工正常工作期间工资,单位实际额外支付200%补偿。计算时,日工资收入通过职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得出,月工资是职工剔除加班工资后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
2.若单位既不安排休假也不支付补偿,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单位逾期未支付,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3.职工要注意补偿主张受仲裁时效限制,应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建议:
1.职工应了解自身年假权益和补偿计算方式,留存好工资条等相关工作记录。
2.若单位未按规定执行,职工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职工在规定仲裁时效内积极主张补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