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时,违约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若觉得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调整。当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如已支付房款利息、中介费)和可得利益损失(如房屋差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