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劳动关系: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二)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三)等待认定决定: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并作出认定。
(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五)确定赔偿并主张: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六)维权途径:若单位不赔偿,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