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和解:与对方直接沟通,就劳务纠纷争议事项交流,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此方式省时省力。
(二)申请调解:协商不成,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遵循自愿原则,达成协议后按约定履行。
(三)申请仲裁:调解无果,劳务关系中依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关系需先进行劳动仲裁,这是诉讼前置程序。
(四)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且符合法定条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注意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