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工人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时,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补偿,此时公司要注意保留能证明工人过错的相关证据,如书面警告、违规记录等。
(二)若工人无过错,公司因自身经营等原因辞退,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工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按工人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公司违法辞退时,工人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