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赔偿金额以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为上限,且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超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单位提供10万培训费用,服务期5年,已履行2年,那么未履行3年分摊的培训费用6万就是可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上限。
(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按合同约定金额赔偿,同时要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价值、劳动者薪酬和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三)用人单位违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