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属于工伤
1.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治疗期间注意保留好医疗费票据,以便后续报销。
3.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资,若未发放可与单位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二)若属于一般人身损害
1.收集好所有与治疗相关的票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
2.准备好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材料,如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
3.配合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从而计算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