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协商,告知公司按时支付工资是其法定义务,要求公司限期支付工资。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的材料,等待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调查和处理。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