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解除商品房合同除斥期间分法定和约定,有约定按约定行使解除权,无约定时,经催告合理期限为三个月,未催告则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期解除权消灭。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商品房合同除斥期间的确定,遵循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当事人需在约定期间内行使解除权。若没有约定,当经对方催告时,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是三个月;若对方未催告,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开发商迟延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合同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购房者未催告,从违约之日起一年内有解除权;若购房者催告,开发商收到通知后三个月内,购房者可行使解除权。并且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会出现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一旦超过这个期间,解除权就会消灭。如果您在商品房合同解除方面遇到问题,或对除斥期间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