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逃逸者被行政拘留后,应主动与受害人沟通,了解其人身和财产损失情况,积极协商赔偿事宜,达成赔偿协议并及时履行。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逃逸者要保持冷静,等待受害人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应积极应诉,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三)逃逸者要按照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及时、足额地进行赔偿,避免因拒不执行判决而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