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设立条件
要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少于二百万元,准备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满足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提交申请文件
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完成公司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申请行政许可
在完成公司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后办理相应公司登记,才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