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收取定金这一行为意味着与买方形成了定金合同关系。这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受法律保护。
(2)如果卖方不想卖房,依据定金罚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这是法律为保障合同履行和保护买方权益所设定的规则。
(3)卖方可以尝试与买方协商,说明客观原因,以争取对方理解,退还定金并解除约定,从而避免双倍返还定金带来的更大损失。
(4)若买方不同意协商并坚持适用定金罚则,而卖方拒绝双倍返还,买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此时,卖方不仅要双倍返还定金,还可能承担诉讼费用等额外损失。
提醒:卖房时遇到不想卖的情况,应优先与买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需按法律规定双倍返还定金,避免因拒绝承担责任导致更大损失。如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