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赔偿分三种情况。违约方致合同解除需赔偿守约方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因不可归责事由解除,双方互不担责但可能按公平原则分担损失;因可撤销情形解除,受损害方可要求对方赔偿合理损失,且主张赔偿要及时收集保留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在房屋买卖中,若一方违约使合同解除,违约方要对守约方的损失负责,直接损失包含已付购房款、利息和中介费等,可得利益损失例如房屋差价。当遇到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情况导致合同解除,双方无需相互赔偿,但可能要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损失。若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解除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合理损失。当事人若想主张赔偿,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至关重要,这能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金额。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