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遇到女方在离婚时主张婚前居住房租的情况,可先查看是否存在书面租赁合同、相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租赁关系及租金约定的证据,若没有则可表明不存在租赁合意。
(二)若女方拿出所谓能证明租赁关系的证据,男方要仔细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进行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若不存在符合上述规定形式的能体现租赁关系及租金约定的合同,女方主张房租较难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