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还未认定时,一般不建议先用职工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从政策规定角度来看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果在工伤认定前使用职工医保报销,后期被认定为工伤,可能会导致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与工伤保险应支付的费用产生冲突和重复报销问题。因为工伤保险对于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和标准与医保不同,工伤保险通常能更全面地覆盖因工伤导致的医疗支出。
从实际操作及潜在风险角度来看
阻碍认定及待遇享受 :工伤认定需要严格的流程和证据链,使用医保报销可能会使医疗记录显示为普通疾病或非工伤原因就医,这可能会给后续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带来干扰和阻碍,影响你正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骗取医保基金风险 :若后续被认定为工伤,而前期已经用医保报销,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医保基金,这是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不过,如果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立即治疗,而工伤认定流程尚未完成,为了不延误治疗,可以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在工伤认定后,再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