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公司不支付工资,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而公司逾期仍不支付,那么公司需要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这是对公司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2)若员工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员工在维权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