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雇主协商,明确表达支付工钱诉求,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携带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雇主支付工钱。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促使雇主支付工钱。
(四)上述方法无法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