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二)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要清楚不同情况下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工作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法定休假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