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案件情况:若为法院审理的案件,通过查阅裁判文书、联系承办法官、到立案庭查询卷宗来了解结案原因。
(二)处理法院工作失误:因法院工作失误未通知的,向法院反映,要求更正程序保障自身诉讼权利。
(三)不服结案结果的处理:在上诉期内对结果不服,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过了上诉期,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四)其他机关处理案件的应对:若是行政案件等其他机关处理的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