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要求女方返还已支付彩礼,因为彩礼以结婚为生效条件,女方违约致婚姻未缔结,赠与条件未成就。
(二)已办理结婚登记:女方行为不影响婚姻效力,若引发财产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三)证据保留:男方要保留彩礼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主张权利。
(四)诉讼途径:协商无果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彩礼返还或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