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时,按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判断过高的标准一般是违约造成损失的30%。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按照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如卖方违约不卖房,买方已付购房款利息、合理购房费用等算实际损失;买方违约不买房,卖方因房价波动的差价损失算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