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妈妈初次看孩子,有约定按约定进行,无约定则友好沟通确定时间地点;见面时保持良好态度,准备礼物,专注倾听,不在孩子面前说另一方坏话,遇阻碍可协商或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所以离婚后妈妈有看望孩子的权利。若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应按其中确定的探视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若没有相关约定或判决,提前友好沟通确定合适的探视安排,是保障妈妈探视权和孩子健康成长的合理方式。见面时保持平和温暖、准备礼物、倾听孩子等做法,有助于维护良好的亲子关系。而不在孩子面前说另一方坏话,是为了保护孩子的心理健康。若探视受阻,妈妈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介入保障其探视权。如果您在探视孩子方面遇到了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