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协商时,要清晰表明单位有按时支付工资的责任,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收集能证明劳务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像劳务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条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单位展开调查和处理。
(四)申请仲裁,向当地仲裁机构提交申请,等待仲裁委裁决。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可能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