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认为合同不合理,但属于一般情况,是当事人商业判断和自主意愿的体现,可继续履行合同,按约定执行。
(二)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可向法院主张合同自始无效。
(三)若合同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或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形,受损害方应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