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二)要求赔偿。依据法律,工厂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应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工厂无故辞退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三)协商赔偿。员工先与工厂协商赔偿事宜。
(四)投诉或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