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签有竞业限制协议,要按约定履行义务,限制期内不得到竞争单位任职,也不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业务。
(二)用人单位要按约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未支付补偿,劳动者可催告;超三个月仍未支付,劳动者可请求解除协议。
(四)劳动者违反约定,要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